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工学院课程多样性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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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课程多样性考核管理规定
为严肃考纪,推进考风、学风建设,根据建工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课程免考:
建工学院所开课程允许有不超过30%的成绩优秀的学生或学有所长的学生申请免考,而直接获得及格以上的成绩。该部分学生成绩由授课老师掌控,但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所有课程不区分考试课还是考查课,考试课也可以不采用出卷考试的方法,考查课也可以采用出卷考试的方法。
2、统考课程:
建工学院所开设专业中每个专业有4—6门专业核心课程,实行统考(免考学生除外),由教研室或专业工作小组出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确定成绩。
3、非统考课程:
由授课教师组织考核,可以采用出卷考试、答辩、制作实物模型等多种考核方式。在课程考核时,建议平时考核成绩按总成绩的30—40%计入,不提倡写论文、一个组给一个统一成绩,以及不考核而直接给成绩等其它难以做到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
4、实习课程综合训练考核:
各类实习(操作类实训除外)一律由专业工作小组答辩确定成绩(可适当参考施工单位指导教师意见),课程综合训练尽量量化确定成绩,无法量化的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的成果确定成绩,操作类的实习应量化来确定成绩。
 
 
 
 

建筑工程技术学院

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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