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学生党支部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推选积极分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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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学生党支部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

第二学期推选积极分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20145月)

建工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院今年发展数量急剧减少,计划为一年38名,所以今年5月主要针12级各班拟发展一批预备党员,11级少量择优发展,为确保发展质量,严格履行发展程序,学院学生党支部要求各班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民主、透明、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做好此次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现把推荐条件说明如下:

一、时间方面的规定:

1、入校至少半年以上,递交申请书满三个月,经审核方可以确定为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至少一年的考察,经审核方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本次即是在此基础上确定名单)

3、获得学院党校结业证书。

二、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成绩的规定:

112级主要学生干部(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干部;班级班长、团支书等,任职一年以上)获奖学金至少两次(均不能有补考或重修课程),并获得以下荣誉至少一次:院级三好、院优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社干、优秀社员、系级三好、系优干。其他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再至少荣获一次奖学金。(均不能有补考或重修课程)

    2、针对11级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等特殊情况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主要干部(学生会、班级班长、团支书等,任职一年以上)获奖学金至少两次,获得校级荣誉两次,在考察期(一年)内无补考现象。

3、民主测评方面

班级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人数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50%,同意率不得低于80%;主要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较为繁重的,同意率可以放宽至75%(上报时附详细测评结果书面材料)。

4、综合素质排名

考察期(一年内)内,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30%

请各个班级于59上午930之前把发展对象名单报到建工学院学

生办公室周老师处,并附该同学通讯方式以及班级民主测评情况书面说明

 

 

 

 

附:因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数急剧缩减,12级发展名额为每个自然班限报一名,11级班主任将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没有也可不报。最后系里打分排名取前三。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建工学院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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