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字[2014]17号
关于给予杨少康等11同学的通报批评决定
建材12-2班:杨少康、王彭、宋伟宸建工12-3班:柴成凤
建工12-10班:戴蓉蓉 钢构13-2班:刘梦娟
建工13-10班:彭辉 建材12-2班:孙亚青、严峻娇
建材12-1班:蔡文平、李雪纯
杨少康、王彭、宋伟宸、柴成凤、戴蓉蓉、刘梦娟、彭辉同学在本学期第三、四、五周请销假中,到期后均未按时销假。孙亚青、严峻娇、蔡文平、李雪纯在第四周查房中查出有二次宿舍卫生不合格,桌面乱、垃圾未倒。以上11名同学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到班级日常管理和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管理。
杨少康等11名同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有关规章制度,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第一款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杨少康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如再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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