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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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新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08、09级班级: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和资助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将08、09级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我院08、09级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专科学生,均可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
2、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A档)、困难(B档)、一般困难(C档)。
3、申请建档学生须凭当地乡(镇)、县(区)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建档。
4、各班级9月26日之前将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贫困证明)收齐交至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办整理好后存档。
5、我院将在困难学生建档的基础上,做好其教育管理和资助工作,下发爱心一卡通,力求做到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我院也将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关注,树立自强自立的优秀典型并予以宣传报道。
6、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注:贫困生建档是以后各类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助学贷款评定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各班认真对待,按期完成,及时上交,谢谢。
建工学工办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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